为什么这么不要命?原来是要检查养路费!
要说这个养路费改税也说了好多年了,就是不实行――即使在N个代表闹得最凶的那些年,也没有实现。
公开的理由一大堆,其实大家都明白什么原因,说不说一个样,解释就是掩饰。
部门的利益真的就这么重要么?重要到不顾公平?报废车不缴养路费,也能和缴了费的车一样跑得动;一年跑十万公里的车和一年跑一百公里的车缴一样多的养路钱;百公里耗没3升的车和百公里耗没30升的车也缴一样的钱;超载的车和不超载的车也缴一样的钱;反正,任由政府部门花钱增加人手来查车。
可是,公路部门是无权上路查车的。上路查车就是政府部门违法。
平等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。可是为什么政策却要让违法的人利益?少利益的人多缴费?
政策应当让大家能够遵守,可是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鼓励违法的政策?
政府部门应当带头遵守法律法规,可是为什么政府部门却要坚持错误的政策,以至于政府部门本身要违法?
小公务员也是人,可是为什么要任由他们跳出来挡摩托车?
也许,小公务员的命不值钱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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