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08/29

基督教婚礼 基督化家庭

一直对基督教的教堂婚礼有种印象,就是庄重、神秘、新鲜之类的。所以多少有点向往、羡慕。可惜的是一直无缘。

  上个星期,有一个前同事在教堂举行了婚礼,终于有缘得见教堂婚礼的真面目。刚好反贪部门一个星期的加班告一段落,不必担心他们打来的召唤电话,并且答应了新娘帮助摄像,所以有幸参与了在教堂内的全过程,其间看到新娘灿烂的笑容一直挂在脸上,真是幸福啊。在说"我愿意"的时候,新娘表现得尤其激动,大张着嘴,仿佛要拚尽全身的力气,才说出那重要的三个字。

  具体就不说了,因为未征求过当事人的意见,所以不想暴露新郎新娘的个人资料。把教堂婚礼的程序表发上来,也算是个纪念。

2007/08/21

捐与捐,大不同

今天看了法律学堂的一篇文章:<a
href="http://qzfywxt.fyfz.cn/blog/qzfywxt/index.aspx?blogid=238272">靠自愿能募捐到善款吗?</a>看这篇文章本来没什么,但是,偏偏这文章提到的两个事,我都遇上了。
  一个是募捐,所谓慈善捐款。某次与某同事一起乘车,无聊时闲谈,说起强制募捐的事,以前我曾经遇到过。同事说他没有遇到过。我一想,也是,自从来到这个单位,似乎真是没有遇到过。但是老话说:好话不灵坏话灵。这次亲切谈话之后不久,好像不到半个月,就实现我这个同事就亲自体验到了强制募捐,上级发文要求为"教育强区"作贡献,全体公务员、教育工作都被要求"自愿捐款",并且是根据行政级别将"自愿"划分了等级。

  这个影响有两个:
  一方面,如果你本来不想捐,这不一定是你没有慈善公益之心,也许是你私底下已经捐了,现在又要你捐,超出你的经济承受能力;也许你本来不想捐,是因为你觉得对所捐款项的流向没有知情权,影响了你的积极性。你不自愿,但被人安上一个"自愿"的名字,不但违心,也侵犯了你的权益。不论资金多少,所有权是你的,任何人无权强制你处分你的财产……除非基于法律强制或者合同义务。现在以行政的手段强制你付出,不管以多么动听的名义,事实上产生了强制的效果――不用解释也能明白,大家都不敢做与行政命令对抗的行为,尤其是怕成为唯一一个没有捐款的人,因为那要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――这些都属于乱收费的行为。
  另一方面,也许你本来想捐款,尤其是你有公益心话,通常对一些公益捐助都会比较主动。但是,上头的文件说:科员100元以上,科长200元以上,局长300元以上……然后你看到科长捐了200元,科员级同事捐了100元,你会捐个500元吗?多数人不会。你要是看到别人捐500元,可能你不会批评,但也不会表扬,只会赞扬他的勇气而已。而大家通常都没有这个勇气了。在一个行政等级十分突出的社会中,你做出一个超越你的等级的行为,太需要勇气了。这时的捐款已经不是慈善那么简单了。
  法律学堂文章中提到的另一个事,是献血。
  目前为止,我共献血四次,三次是在单位指标下献血的,所以在本地我看到街头献血车时没有什么冲动,我知道我A型血,身体健康,总是符合献血的身体条件,但我就是没有在街头献血的冲动。在佛山,我却真的上过一次街头献血车。献血车上的工作人员告诉我:我不是佛山人,而且献血者资料还没有全省联网,所以献血者的权益我可能事实上享受不到,除非我是在佛山时遇上需要输血的情况。我说无所谓。所以我现在还保留有一本佛山市的献血证。我从街头献血车下来后,向佛山书城走去,但没走几步,手臂上的针眼突然暴开,瞬间就染红了半个手臂。重新跳上献血车云止血后,我也没有后悔。
  其实多数人都是有公益心、公德心的。就像在献血车上遇到的人,多数都是很积极主动的,有时还能开开玩笑。某次在献血车上,某人问护士,如果献血的常规检验中发现什么问题,会不会怎么样?大家就取笑他:能发现什么呢?最多也就发现艾滋病而已。可见过程都是很轻松的。
  这些公益的事,一经上升到摊派或者运用强制力的时候,就难免让人感觉变了味。往严重了说,这是把本质上应当属于个人自由处分财产的捐款行为,变成了强制交出财产的捐赋。同样一个捐字,意义大不相同。这是在法律之外设立的义务,是违法。往轻了说,你这是强制大家做慈善事业,把那些本来就是自发、自愿产生的的公益行为强行贴上了不自愿的标签,不但在事实上贬低了群众的道德水平,也打击了大家从事公益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长此以往,谁还愿意主动呢?
  网络上曾经有一篇文章流行一时,说的是"<a
href="http://www.google.cn/search?complete=1&hl=zh-CN&newwindow=1&q=%E6%88%91%E4%B8%BA%E4%BB%80%E4%B9%88%E5%8F%8D%E5%AF%B9%E5%AD%A6%E9%9B%B7%E9%94%8B&btnG=Google+%E6%90%9C%E7%B4%A2&meta=">我为什么反对学雷锋</a>",在网络上引起过强烈的反响。有许多人也发表了各自的评论。事实上多数人的看法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观点:如果把做好事这个多数人都有的、普遍的公益行为,变成形式、宣传,或者强制大家都做、或者在道德上无限拔高,那是对普通人道德的侮辱。明白了这一点,我们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欧洲的公益组织那么发达、献血不需要下达指标。
  我们的党政部门、领导干部、以及号称喉舌的媒体,是不是应当在这些方面好好的反思一下呢?

2007/08/09

〖转〗流沙河诗一首:唤儿起床

  若干年前,我同学LZG写给我的信中,抄了一首流沙河的诗在后面,当时心中颇有触动。今天无意中看到法律博客中小妖的一篇文章,心里某个地方又重新被触动了一下。就专门去搜索这首诗出来,重读一次,虽然已经找到和当时完全相同那种感觉了,但触动心灵却还是一样的。

  所以我要把它记录下来。

  唤儿起床


    作者:流沙河

  我钉包装箱为生。儿子八岁,失学,给我作助手。
  他贪睡,早晨总得我唤他起床。

  起床了,起床了,鲲鲲!
  你听雀鸟叫得多好听啊!
  雨停了,天晴了。
  快穿起衣裳出去看吧,
  枇杷在黄了,
  桃子在红了,
  你栽的南瓜也发芽了。
  呀!快起来看吧,
  有一条小狗跑进菜园来了!

  起床了,起床了,鲲鲲!
  爸爸忙得很呢,
  又要挑水,又要煮饭。
  你快起来扫扫地吧。
  我们抓紧时间吃完早饭,
  要赶快去钉箱箱呀!
  早晨的时间过得快,
  一晃就要八点了!

  起床了,起床了,鲲鲲!
  怎么你还没有醒呀!
  我昨天不是对你说过了吗,
  我们的米坛子又要空了,
  借别人的钱也没有还,
  去年的房租也没有交。
  爸爸愁得通夜睡不着!
  你快醒醒,醒醒!
  这样睡下去怎么得了呀!